中央支持陕西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省级重点学科项目
申报材料填写与提交注意事项
一、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附表2《2010~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规划表》。(附表范本详见附件2)
2、附表3-2《20 XX 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计划表》。
3、附表4-1《2010~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条件类”项目现状汇总表》。
4、附表4-2《2010~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条件类”项目建设目标汇总表》。
5、文字材料《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省级重点学科项目建设规划》(具体请参照《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0-2012年项目建设规划》编写提纲中的“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类项目”相关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3)。
以上附表范本及建设规划编写提纲可到我部门主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电子文档),请按照要求及范本格式填写附表,不要改动原附表格式。
二、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按照省上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优势、有特色的学科项目进行申报(各院系所含省重点学科项目不必全部都申报)。
2、确定申报“中央支持陕西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省级重点学科项目”的院系,请以学科项目为单位集中在2010-2012年三年中的某一个年度进行资金安排并提交相关申报。例如,若“有机化学”确定为申报项目之一,则需将其资金需求全部安排在2011年度(或其他两年度之一)来填写附表2,其他附表(3-2、4-1、4-2)也需要按照相应的资金年度安排来填写。
3、申报项目必须以“××学科项目”的形式填写申报材料,项目名称必须与我校获批的陕西省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名称一致(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不能用具体院系或实验室(资料室)名称代替项目名称。
4、省级重点学科项目资助范围只包括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不包括期刊类)和电子文献购置费,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所必须的环境条件改造费。(注:环境改造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
5、填写附表时请参照范本,将经费数额单位统一为“万元”、货币单位统一为“人民币”,并注意勿空缺项或改动原附表格式。(附表范本详见附件2)
6、附表2中的“年度资金安排”,应该有“地方财政安排”资金内容作为配套经费,不应空缺此项。
7、附表3-2中所填的资金具体开支内容,应包含中央专项资金和配套经费两部分。
8、附表3-2中的“项目排序”栏,需在各项目内,按照建设任务的重要性填写相应的序号。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要求
请于2010年5月31日(周一)中午10时之前,将您院系申报材料统一发送至eyyb@nwu.edu.cn,不能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申报资格。(联系电话:88302493,联系人:王崇人、张璐)
3、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0-2012年项目建设规划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