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理论研究组
组 长:王望弟(主席)
副组长:梁星亮(副主席)
成 员:巩富文 万燕生 贾三强 田明纲 郑子健 王根教
杨永平 成 剑
奖励办法:
西北大学教育工会优秀论文奖励暂行办法
为鼓励我校广大教职工、工会工作者及工会理论研究人员认真研究、积极撰写学校民主建设和工会工作方面的理论研究文章,建立一支适合高校工会工作需要的理论研究队伍,不断提高我校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结合我校工会的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在《中国教工》、《陕西工运》、《工人日报》、《陕西工人报》、《西北大学学报》、西北大学校刊、《高等教育研究》等省内外报刊所发表的工会理论研究论文以及在省教育工会理论研究会上及校工会理论研究会上的获奖论文。
二、奖励条件及标准
发表论文必须紧扣党的工运方针和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学校民主建设和教育工会工作实际,撰写有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的理论研究文章。
1、奖励设一、二、三、四等奖。奖金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50元。
2、凡在《工人日报》、《中国教工》和相应报刊及其以上报刊发表的文字、文字在1500字以上的理论研究文章,按一等奖给予奖励;
3、凡在《陕西工运》、《陕西工人报》以及省内其它相应的报刊发表的、文字在1500字以上的理论研究文章,按二等奖给予奖励;
4、凡在《高等教育研究》、校刊以及内部报刊上发表的文字在2000字以上理论研究文章,按三等奖给予奖励;
5、凡在省教育工会理论研究会上的获奖论文,按获奖等次分别给予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的奖励;
6、凡在我校工会理论研究会上的获奖论文,一等奖给予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的奖励。
三、奖励办法
1、获奖论文一律凭获奖证书领奖;
2、公开发表的论文凭报刊领奖;
3、凡属获奖发表的论文,只给予一次性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四、本暂行办法从1998年起执行
西北大学教育工会
199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