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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国家博士后政策为指导,制定和完善学校博士后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二、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发展态势,制定博士后流动站的申报计划以及组织院系实施申报工作,并协助设站院系搞好各流动站的建设和评估检查工作。
三、协助省博管办完成我校博士后联谊会(包括换届选举、学术交流等)工作。
四、按照考核和有关协议规定,完成博士后进站、在站和出站的考核工作;完成博士后在站人员的管理(含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爱人借调、进出站手续办理)。
五、组织完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中国优秀博士后、其他科研课题的申报以及博士后日常经费的管理工作。
六、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博士后公寓使用和维护工作。
七、建立与企业协作关系,加大与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的力度,做好进站、出站有关手续的办理工作。以此为平台,建立与企业的全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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