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组织全处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处教职工的思想觉悟,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能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保证国家及学校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根据上级和学校领导下达布置的任务,提出完成任务的意见和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根据学校的要求,制定本处工作计划学年(学期)末检,总结、汇报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和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全校教师、干部、工人的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劳动计划,并提出实现编制计划充实、调整人员的措施、方法和意见。
五、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教师、干部、工人的培训、晋职、晋级及工作安排提出计划或意见,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六、健全处内日常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处务会,讨论工作、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总结经验。
七、组织全处干部学习业务,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检查履行职责情况,加强对处内干部的考察、培养工作,及时选拔和任用干部。
八、调查研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制度方面的问题,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不断改进人事管理工作。
九、认真审阅,及时处理报告、文件、报表。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十、经常关心教职工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十一、定期向上级汇报,请示工作,按时处理领导交办的事情,检查各科工作。
十二、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分工协作,做好处内分管工作。处长不在时,副处长代理处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