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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08年选聘毕业生公告

 

录入时间:2007-12-26 14:40  录入者:admin

  

我校2008年毕业生招聘计划已经确定,现将结果公布(见附件)。

一、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学兼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2、应聘教师岗位的毕业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第一学位应在国内重点大学或国外大学取得,有显著的科研潜力;应聘实验业务岗位、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应聘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应聘教学辅助和管理岗位的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二、选聘程序

1、用人单位根据学校确定的需求计划对应聘毕业生进行初审。具体程序包括:

1)应聘者向用人单位(或人事处)提交个人资料,包括应聘申请、本人简历、所在学校推荐信、统分证明、已获取的学位证书或即将获得的学位证明、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等。

2)各用人单位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考核。对应聘教师岗位的应聘者要求组织试讲;对应聘实验技术岗位及业务岗位的要求组织答辩;对应聘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应聘者,学校将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

3)经考核确定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填写《西北大学选聘应届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由接收单位填写考核、聘用意见后,同个人资料、试讲结论、答辩材料一并报人事处。

2、人事处对通过初审的应届毕业生进行审核。

3、经人事处审核批准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在通过学校安排的体检后,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并办理入校及相关手续。

欢迎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毕业生应聘我校岗位。

 附件: 1西北大学2008年教师岗位选聘毕业生计划

         2西北大学2008年实验业务岗位选聘毕业生计划  

         3西北大学2008年辅导员和管理岗位选聘毕业生计划

                                   西北大学人事处
                                   200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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