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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所: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0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秘出[2007]3603号、附件一)和我校与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书》要求,2008年下半年选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选派规模、类别、期限: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整体计划和我校与留学基金委协议内容,2008年,我校计划分两批共选派10名左右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我校上半年已选派4名教师;选派类别主要为访问学者,时间为6个月。
选派专业: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各单位要结合211基地、平台建设、重点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学科发展的长远规划出发,确定推荐人选。
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教育及研究机构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是我校在职青年骨干教师,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二)规定的申请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申请时原则上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外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附件三)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选派办法
1、选派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确定候选人、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及录取的方式进行。
2、2008年的推荐录取分两批进行,分别在2-3月份和7月份。本次进行第二批推荐选派工作。
3、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组织被推荐人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请按照《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的要求准备书面材料一份,于7月21日前将个人申请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报送人事处教师科(南校区教学7号楼509室)。
本通知未列出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可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下载:http://www.csc.edu.cn/gb。
附件:一、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0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二、《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三、《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人 事 处
200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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