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北 大 学 文 件

校发[2001]办字021


 

西北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审计实施办法

(2001年3月28日校长办公会会议通过)

为保障211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顺利进行,检查和评价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审计依据

1、《211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2、《211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国家教委关于做好211工程建设中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

4、《西北大学211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审计工作程序

1、在建设项目实施仪器设备验收阶段,审计处配合资产设备处对帐帐、帐卡、帐实相符情况以及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核对,并参与对大型仪器设备状况进行抽查;对帐卡物不符以及运行情况不佳的项目负责单位,监督、督促其整改。

2、根据财务处出具的《西北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财务决算和投资项目情况汇总表》结合会计报表、会计帐薄和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具体实施审计。并出具各项目的审计报告。

三、整体验收限制

未经审计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项目整体验收。

四、审计的主要内容

1、211工程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挪用和挤占等情况;

2、用211工程专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是否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范畴;

3、资金开支内容是否符合下列规定的范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业务费和计划管理费等;有无将专项资金用于捐款、还贷、赞助、对外投资等情况;

4、各建设项目是否拟定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是否经学校211工程办公室批准;

5、211工程专项资金是否按要求编报预、决算。在资金预算经审定下达后,是否存在随意调整的情况,确需调整的预算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6、211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有无损失浪费等情况;

7、往来款项是否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及时催报、清理,有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报帐而长期占用以及挂帐和不正当冲销等问题;

8、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手续批准立项;

9、建设项目设计、承建是否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订立合同是否合法、合规,建设项目是否按合同履行;

10、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是否通过原设计单位认可和甲方签证,重大设计变更是否通过学校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

11、建设项目结算是否按规定报送审计。

五、审计所需资料:

1、项目申请书;

2、年度工作报告;

3、仪器设备申购计划及计划的完成情况;

    4、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