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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工作管理办法

  数学系学生会考核办法

一 考核制度的考核评分(附带出勤表)

  1. 所有成员必须严格考勤,对学生会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展开的各项工作不得无故缺勤;
  2. 若因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而不能参加活动的同学应提前向主席团请假;
  3. 一学期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五次;
  4. 请假超过五次的其超过部分按缺勤记,缺勤三次予以辞退;
  5. 在工作、会议、活动中无故迟到、早退的同学视其情况适当扣分;
  6. 秘书处必须照实际情况填写出勤表。

二 综合考核办法(附带量化考核表)

  1. 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完成学生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不得拖延。在工作中要大胆创新,敢于提出新思路、新观点。各部部长应根据各部干事完成工作的实际情况在综合评分中适当加分和扣分;
  2. 每学期初学生会成员都必须交一份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各部干事的工作总结交本部部长进行审核,各部部长工作总结交主席团审核,主席团交秘书处审核。由秘书处做出上学期工作汇报;
  3. 学生会成员有权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合理的建议经讨论后予以采纳,并对建议人予以适当奖励。

三 考核细则对学生会成员实行任期目标和定期逐起考核制度。
基础分7分     加减分3分
 减:
          1, 例会迟到一次者减0.1分,无故不到者减0.3分;迟到两次者按无故缺席一次计算;在各次例会中必须佩带工作证,如不佩带者每次扣0.1分    
          2, 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者(病、休假除外)减0.3分;
          3, 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酌情减0.1—0.2分;
          4, 不能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报表,每次减0.2分;
          5, 有一门不及格减0.2分,两门不及格减0.5分,并建议停职;
          6, 有违反《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减0.2—0.5分;
          7, 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不听劝阻者,视情节轻重减0.2—0.5分;
          8, 事假超过五次每次扣0.1分;     
          9, 活动中相关人员无故缺勤每次减0.1分
         10,学生会成员如有旷课现象的每节课扣0.2分。
  加:
          1, 本人受到院校表彰加0.4分;
          2。 学生干部在各类集体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者分等级加0.6、0.4、0.2分;
          3, 均分在85分以上者加0.2分,75分以上者加0.1分;
          4, 敢于见义勇为,向不良倾向作斗争者加0.4分;
          5, 所在宿舍为卫生模范宿舍加0.1分;
          6, 全勤工作者加0.2分;
          7, 上课全勤者加0.2分;
          8, 提出有效建议并被采纳每条加0.1分(最多0.5分);
          9, 出色圆满组织活动并获奖的每人加0.2分(重大活动加0.4分)

 奖 学期末考评优秀者奖学金评定给予一定倾向,月考核优秀者给予一定物质资助。
 惩 与学生干部相联系,中途劝退者、辞职者不及予加分。

另外:A对违反下列事例的被视为不合格干部并予以淘汰:

  1. 成绩三门不过者;
  2. 考试作弊者;
  3. 对自由散漫的干部规劝不听者;
  4. 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
  5. 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
  6. 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
  7. 有紧急情况不理不睬或逃避者。

      B有以下情况的成员将予以辞退:

  1. 在学期考勤中无故缺勤三次;
  2. 无故不参加学生会活动三次;
  3. 未经学生会批准私自退出者;
  4. 一学期的期末考试中有二门以上不及格者;
  5. 凡两学期的综合考评均处于后三名者;
  6. 综合考核低于6分基准分者;
  7. 工作出现严重失误,严重有损学生会声誉者;
  8. 凡在校期间受到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开除处分者。

若还有其它原因,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学生干部的考核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对其履行职责和工作成绩作出具体评价,采用写实的方法写出评语,不搞抽象空洞的评价。考核结果要填入《学生干部考核卡片》,装入学生工作档案,作为评定学生社会工作能力的依据,也是入党、评优的主要证据之一(由秘书处评定并记入考核卡)。

西北大学数学系学生会章程(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西北大学数学系学生会是在数学系党总支领导和在数学系团总支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和我系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我系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章 宗旨和任务 

第二条    宗旨和任务。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积极贡献。
  2. 代表和维护同学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 
  3. 活跃校园文化,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 
  4. 积极协助我系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上下沟通。参与我系有关决策与管理工作
                                                  
                                           第三章 权力及义务

  5. 凡承认本章程的数学系在校本科生,递交书面申请,经团总支批准的学生均为本会成员。成员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6. 会员的权利 

(一) 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科学技术活动、文体娱乐活动、各种社团活动及福利性活动,出席学生会有关会议。
(二) 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 本会内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 会员的义务。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数学系服务。
  1. 有遵守国家法令和《大学生法则》的义务;有遵守学校、数学系规章制度,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维护数学系荣誉的义务;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各级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2. 有维护本会荣誉,促进本会发展的义务。 


                                                    第四章 组织原则及机构设置

     第六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 本会的各级组织必须经民主协商和选举产生,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二)本会各级组织都要服从和维护数学系团总支的领导,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
(三)本会的各级组织可视具体情况向党、团、行政部门提出质询,要求在一定可能时间内给予答复,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向学生会说明情况。 

 
第七条 学生会设置。

(一)学生会机构设置必须经团总支批准后方可正式运作,不得自行设置、更改部门机构。确需新设或更改者,须报团总支审批。
(二)数学系学生会代表数学系全体在校学生,主持系内日常工作。
(三)学生会由主席团(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若干人组成。

                                             第五章 各部门职能

第八条 各部门学生会主席团是领导学生会工作的常设机构。

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
    (一)产生学生会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
    (二)讨论通过学生会主席团提出的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名单。
    (三)根据学生会主席提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任免事项。
    (四)批准学生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五)领导并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六)行使学生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 各部门职能。
  2. 秘书处职能:
    1)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贯彻和监督执行;协调、协助、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2)学生会例会的通知、考勤和记录工作及其他会议的通知,考勤、主持和记录工作;
    3)开展干事培训,工作经验交流活动等;
    4)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以及办公室的值班情况;
    5)记录各次活动的统计总结工作。

2.文艺部职能:
       1)开展各类文艺活动,丰富同学课余生活,从文艺方面对数学系进行宣传;
       2)组织同学参加学校的各类文艺比赛;
       3)开展各项娱乐活动,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
3.宣传部职能:
       1)负责我系对外的宣传工作,包括制版和公告栏以及及时书写海报;
       2)举办画展、书法展等文艺性活动。

4.学习部职能:
       1)建立教师和学生交流的纽带,及时收集、反馈对教学、学习的各种意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2)举办学习经验交流会、各种形势讲座,使同学尽快适应环境,掌握大学学习方法;
       3)举办各种主题演讲、辩论赛等,以使同学展现才能,抒发心声;
       4)组织带领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知识性竞赛活动。

5.体育部职能:
       1)组织各类体育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发展学生体育特长,积极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才;
       2)组建各类体育团队,组织同学参加各类体育比赛;
       3)组织训操,监督新生早操,统计早操出勤率,保障学生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学习;
       4)负责各项体育比赛的报名、赛事安排等。

6.生活部职能:
       1)丰富同学课余生活,举办一系列娱乐活动;
       2)加强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各年级同学之间的了解;
       3)服务同学的日常生活,负责登记家教工作;
       4)检查宿舍卫生,监督同学搞好宿舍卫生。

7.编辑部职能:
       1)负责我系系报《数苑》的编辑及出版;
       2)组织各种类型的专题征稿活动
       3)对各种大型活动进行采访及写稿报道,及时书写我系各项大事的通讯稿;
       4)对我系优秀教师,优秀学生进行采访报道。

8.外联部职能:
      1)加强与社会各部门、企业的联系,争取得到他们的赞助,为学生会活动筹集资金;
      2)加强与外校外系的联系,多做一些联谊活动,树立数学系学生会品牌。

                                       《西北大学数学系学生会管理细则》

  1. 例会制度
  1. 部长例会制度
  2. 每周日晚9点在系楼小会议室召开部长例会。
  3. 要求所有成员准时到会,有极特殊情况必须向主席或副主席请假。
  4. 各部部长开会前必须签到。
  5. 若两次无故缺席,对其进行系内通报批评,并做自我检讨。三次无故缺席者免? 除学生会干部职务。迟到或早退两次算做一次无故缺席。
  6. 开会期间要保持会场纪律,要求关掉一切通讯设备。
  7. 开会时,各部部长要带工作手册,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8. 会议期间,各部部长要积极发言,汇报上阶段工作情况,阐述下阶段工作计划,有问题有困难及时反馈。
  9. 会后各部要及时召开部门会议,传达、落实会议精神。
  1. 学生会例会制度
  2. 要求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参加,有特殊情况必须有主席团亲自批准。
  3. 每次例会前,秘书处要认真点名且通报到会情况。
  4. 例会无故缺席一次者,进行内部批评;三次无故到会者免除学生会职务。
  5. 要求提前五分钟到会场,迟到者视其原因给予处分。
  6. 要求所有成员往前坐,并保证各部门成员集中。
  7. 会议期间要保证大会纪律(严禁随意走动、吃东西、做作业、睡觉、交头接耳等做一些与会议无关的事)。
  8. 会议期间各部部长要带工作手册,并且认真做会议记录。
  9. 要求与会成员积极发言,秘书处做好工作记录。

第二章   财务及设备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由秘书处分配办公室值班人员。
第十八条    禁止乱挪乱用办公室物品。借用物品,须经办公室同意,并严格自觉地按要求填写借用手册。
第十九条    学生会成员要爱护办公室电脑,正确使用,不准私自更改电脑内的重要文件,不准私自改变电脑系统,如若损坏要加倍赔偿。
第二十条    归还物品时要保持其完整性、洁净性,并接受办公室检查。若发现有所损坏或丢失,按其轻重予以赔偿。
第二十一条  离开办公室时,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无废纸果屑等垃圾,一定要关上所有电源开关,注意防火防盗。
第二十二条  生活部每月清点一次办公室备用品。
第二十三条  所有佩带办公室钥匙者,不准私自转借他人。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经费由秘书处统一管理,秘书处设专人管理各部经费,负责记录各种形式的收入、支出;各部凭购物收据或发票到秘书处报销正常支出。
第二十五条  各部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在各部间相互挪用,秘书处每学期末必须公布各部的财务收支使用帐目表,以供各部成员检查、监督。
第二十六条  集体所有财产必须登记入册。

第二十七条  各部的经费、盈利性活动所得不报、不交、隐瞒或虚报者,立即停止该部一切活动审批,并追究主要当事人责任,严重者报交数学系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有赞助单位的部门,原则上不再提供经费,其财务管理仍服从以上办法。
第二十九条  财务报销规定
   1, 报销内容必需合理,餐费、饮料费等不合理支出不予报销;
   2, 须及时交发票且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及部长签字,并注明用途;
   3, 发票必须按实际支出项目开据,不得笼统的开写“办公用品”、“文具”等,否则不予报销;购买物品须有税务局工商联发票,包括时间、地点、购买人、物品名称和数据用途、金额、回收据,由经费使用人交于秘书处并登记。
第三十条    各部的每次活动必需经过严格的经费预算,写出书面报告向主席团提出审请,经系团总支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  财产原则上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向秘书处申请,打借条,登记经办人、借出和归还日期。
第三十二条  秘书处更换负责人时,财务移交系团总支带管,原秘书处负责人须出示财务清单,主席团核实无误后转交秘书处负责人。
第三章  纳新细则
第三十三条  学生会概况
西北大学数学系学生会是由数学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引导支持,以各级优秀本科学生为骨干核心,面向广大师生,服务师生的坚强、团结、民主、充满激情的学生团体,在长期的实践指导下不断发展和完善工作体制,得到广大师生的中肯和支持。
第三十四条  学生会体制
    学生会以主席团为工作领导核心,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副主席组成,接受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向外细化分出八个部门,每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及干事若干名,听从主席团的安排,全权负责各部的工作和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主席团、部长、干事三级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并保证学生会日常工作有效率和层次化完成,形成了一个自上而下的系统完整的学生社团。

(二) 学生会体制组成
1)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2)八大部:秘书处、文艺部、宣传部、学习部、体育部、生活部、编辑部、外联部
第三十五条 会团纳新细则

  1. 学生会面向大一数学系新生和其他愿意服务学生社团的本科生,发现并招纳优秀 人才;学生会为你们提供施展才能、表现自我的一方沃土,希望才智敏捷的你们施展拳脚,开创打拼一角光华的舞台。
  2. 学生会在每秋季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左右举行大规模纳新活动,各部门根据需要吸纳一定数量的人才,作为培养发展对象,在以后的工作中实行淘汰制,年底复核,筛选出有工作能力的人才。
  3. 纳新程序
    1. 新生入学报名时填写个人志愿表,作为后续纳新的参考;新生可通过系报和各种宣传初步了解学生会;
    2. 入学后学生会主要人员看望大一新生并和他们广泛交流,初步介绍学生会;

3)学生会在指定场所和新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系统介绍学生会职责和以往的工作成果和活动情况,并阐述今后的发展思路;会团主要负责人详细介绍纳新要求和具体的步骤等。

  1. 本届学生会各部门预纳人数为:
    秘书处:5人      宣传部:6人    文艺部:6人     生活部:4人    体育部:5人    外联部:6人   学习部:4人    编辑部:5人
  1. 学生会纳新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尽可能考虑每个人不同的兴趣爱好;纳新采取双向选择制和工作淘汰制,以便真正有能力的人脱颖而出;特长生有优先考虑的权利。
  2. 加入学生会的同学应该对学生会有细致的了解,思想端正,有主见。一旦成为学生会成员就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起到表率作用;同时严格要求自己并严格按照学生会章程履行相关义务,享有相关权利。

第三十六条 会员淘汰细则
  1, 在入会初期连续无故缺勤两次或迟到四次以及在学期考勤中无故缺勤三次者予以淘汰;
  2, 无故不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三次者予以淘汰;
  3, 未经学生会批准私自退出者予以淘汰;
  4, 一学期的期末考试中有二门以上不及格者予以淘汰;
  5, 凡两学期的综合考评均处于后三名者予以淘汰;
  6, 综合考核低于6分基准分者予以淘汰;
  7, 工作出现严重失误以至损害学生会声誉者予以淘汰;
  8, 凡在校期间受到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开除处分者予以淘汰;
  9, 对行为自由散漫无纪律性屡劝不听者予以淘汰。
以上条例由办公室起草,主席团修订,院领导审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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