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2002—2003年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陕西省高校内的试点阶段,西安交通大学、陕西省建筑科技大学作为试点院校,进行《标准》试点测试工做。省内其他高校做好事是前期准备工作。从2004年起全省高校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工作。 我部2002年度派有关教师参加陕西省教育厅组织的《标准》骨干教师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书,2003年度参加在陕西省建筑科技大学(《标准》试点学校)举办的《标准》现场研讨会;2004年度派人参加了在北京大学举办的已实行《标准》学校的交流会,并现场观摩北大、清华、首医等学校现场测试。取得较多经验,为我校开展《标准》测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1、仪器设备由专人进行管理与维护。 2、非测试开放时间,未经教研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测试仪器。 3、开放期间,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开启仪器,对不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的要负责赔偿。 4、工作人员应保持仪器及试验室的清洁卫生,定期检查、校正、维护,保证随时有测试。 5、工作人员对被测试者加强安全教育,有疾病的不得进行测试,测试前要给被测者讲清测试细则和安全要求。 6、工作人员应做好测试后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存档工作。 7、任何进入试验室的人都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保持室内卫生。 8、任何测试者进入试验室必须穿运动服及平底运动鞋。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